心理治療的消費者權益

日前,于白儂欲將輔導陳進興的晤談記錄集結出書,引發社會各界對心理諮商中,當事人隱私權與保密問題的關切,本文即針對國人接受心理諮商服務時,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問題加以探討,希望能提供國人在尋求此等專業服務時參考。

當國人接受收費的心理諮商服務時,亦是消費者的身分,此雖與商品買賣的消費行為不同,但與接受醫療服務的消費行為相當類似。

接受心理諮商服務的當事人,其權益應被尊重與保障,而提供此等服務的諮商師、心理師或其他專業助人工作者,則應善盡專業責任並遵守倫理規範。

但令人擔心的是,在當事人對自己應有權益並不了解的情況下,若專業人員不善盡責任與規範,當事人的權益往往就會受到侵犯,求助反而受害,值得國人關切與重視。

由於心理諮商服務對維護現代人的身心健康十分重要,如何認識並使用此等專業服務,成為國人應有的生活常識,特別是對有關當事人的權益及專業人員的責任,消費者應有相當的瞭解,以免使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心理諮商是透過專業人員與當事人的互動,以尋求解決問題與提昇心理效能的專業服務;主要運用的工作方式是透過面對面的晤談,並在諮商師的協助與引導下,逐次探討相關的個人資料與經驗,省視與分析相關問題的癥結與成長障礙,以找出解決的方法與因應之道,進而開發個人潛能、提昇心理的效能。

期望心理諮商有神奇的效果是不切實際的,但若在合格且具專業倫理的專業人員協助下,使自己的心理困擾得到解決,使個人的心理情緒得以渲洩,人際、婚姻與親子關係得到改善,工作壓力得以抒解,生活效能得以提昇,這些都是可能達成的。

此外,有關自我瞭解、情感問題、學習困擾、生涯規畫、溝通技巧、生命意義的探索與追尋……等有關生命與生活中的重要課題與重大決定,也是常見的求助問題。

心理諮商除了運用一對一的面談方式之外,還有以夫婦或整個家庭為服務對象的婚姻與家庭諮商,此外,對具有相同求助或學習需要的當事人,亦有小團體方式提供團體諮商的服務,或以大團體方式進行的工作坊。

其中,心理測驗的服務也是心理諮商服務的一環,不過,這並不是在一般書局或電視、電台所常見的心理測驗遊戲;這些常見的心理測驗遊戲並無嚴謹的學理根據,通常也未經正式的編製過程,其主要目的無非是達到娛樂效果或博君一笑,並不是正式的心理測驗,觀眾若信以為真,則可能被誤導,甚而受到傷害,國人與大眾媒體應小心其負面影響。

心理諮商所提供的測驗服務,為正式的標準化心理測驗,不但有嚴謹的學理根據與標準化的編製過程,施測者應具備專業資格,並要受過實施該測驗的完整訓練,實施的情境與過程亦有其特定的地點與程序,解釋與應用更要配合當事人的個別特殊狀況,與電視上兒戲式的測驗遊戲完全不同,消費者應有此認知。

當事人有那些權益?專業人員有那些責任?

大體說來,接受心理諮商服務的當事人有五大權益,而專業人員有三大責任。

當事人的五大權益是:

一、自主權:當事人有自由決定的權利,以選擇是否要接受諮商,或退出諮商,以及是否須完全保密或可對外透露諮商資料,專業人員必須加以尊重。

二、受益權:當事人應從諮商過程中得到幫助,專業人員對當事人的福祉應優先考量。

三、免受傷害權:當事人應受專業人員的保護,免於遭受來自諮商過程或諮商員的任何傷害。

四、公乎待遇權:所有的當事人都應被公平的對待,不因身分背景的不同而被歧視,專業人員應根據每一位當事人的個人需要,設計適當的諮商計畫。

五、要求忠誠權:當事人應被忠實且真誠的對待,當事人有權被尊重、被保密,諮商過程應被正確的記錄與安全的保管。

專業人員的三大責任是:

一、專業責任:專業人員應具備專業的人格修養,並保持健康的身心狀態;應接受合格的專業知能訓練與倫理教育,並具備在嚴謹督導下的實務經驗。

二、倫理責任:專業人員應提供合格的專業服務,不可從事超出個人能力範圍或未受訓練的工作,應盡力維護當事人的基本權益,並遵守事業學可會與機構所訂定的倫理守則,維護整體助人專業的公共信譽。

三、法律責任:專業人員應致力保護當事人的隱私權,為當事人保守諮商機密,只有在當事人有自我傷害、傷害他人或涉及公共危險與兒童虐待的事件時,法律上要求專業人要採取緊急的行動,才可能是保密的例外情況。專業人員有保護當事人與社會大眾的責任。

無論心理諮商是否收費,提供服務的專業人員都應善盡這三大責任,以保障當事人的五大權益,對於收費的心理諮商服務而言,專業人員尤應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應公平、合理的收費,並在考慮當事人的最大福祉及最小經濟負擔的情況下,提供專業的服務。

如何慎選專業諮商人員,保障自身權益?

由於國內尚未建立心理諮商服務的執照制度,全民健保亦未將心理諮商服務納入給付範圍,因此,國人在尋求心理諮商服務上,應更小心與謹慎,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首先應慎選專業人員,一位合格的專業諮商人員,應具備諮商相關專業訓練的正式學位,並在專業的諮商機構有實務工作的經驗,以目前並無法定的私人開業制度的情況下,消費者仍似向信譽較佳的專業諮商機構求助較有保障。

在學學生或有關學生問題的家長可就近向學校輔導室或學生輔導中心求助,至於一般消費者在經濟、方便的前提下,可先考慮向提供免費服務的社區義務心理諮商機構,如張老師、生命線、家庭教育服務中心、觀音線……等求助。

若是願意付費以尋求更專業的心理諮商服務時,則可考慮向設有輔導與諮商相關科系的大學附設社區心理諮商中心求助;若消費者缺乏上述相關資訊,亦可向學校輔導人員或前述的社區義務心理諮商機構諮詢,以作為選擇的參考。

至於目前的收費行情,每小時可自5、6百元至2、3千元不等,造成收費差異的原因,與機構的性質(營利或非營利)和專業人員的專業層級(學歷背景、工作年資、專業地位等)有關,因此,在同一機構中,不同的諮商師亦可能有不同的收費標準。一般而言,私立機構的收費會較公立機構為高。

在進入諮商過程之前,專業人員應主動說明其專業資格與背景、收費的標準、諮商進行的方式等相關資訊,以供當事人判斷是否進入諮商關係,若專業人員未作上述說明,當事人有權利要求說明。

諮商的進行過程中,當事人若認為自身的權益受損(包括專業人員有不當的身體侵犯與性騷擾、不當洩密、不當技術的使用或造成當事人任何傷害等事項),可先要求專業人員提出說明與澄清,若未獲滿意答案,可向所屬的諮商機構或專業學會提出申訴或請求解釋。若為收費的心理諮商服務,則亦可向消基會提出申訴,當然,若在上述的過程中都未獲圓滿解決的情況下,只好尋求法律訴訟的途徑了!

善用心理諮商服務,維護個人消費權益

雖然在部分歐美先進國家,接受心理諮商服務,與維護個人在接受此等服務時所應有的權益,已算是生活中的普遍經驗與常識,但是對國人而言,卻還是相當陌生與新鮮的概念。

從EQ等心理書籍的暢銷、電台Call-in節目的盛行、情殺事件的頻傳,可以發現國人尋求心理成長與情緒抒解的強烈需求。如何使國人得到最好的心理諮商服務,並使消費權益得到最佳的保障,這不但是消基會關心的課題,也是國人應該共同關切的課題!

本文摘錄自87/11消費者雜誌,作者王智弘為消費者基金會中區分會教育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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